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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1)年12月16日公告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反傾銷措施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磺胺甲噁唑,也稱磺胺甲基異噁唑、新諾明、新明磺,英文名稱Sulfamethoxazole,或Sulphamethoxazole,簡稱SMZ。主要用途是生產磺胺類藥的原料藥。 本案緣於2007年6月16日中國大陸對自印度進口之磺胺甲噁唑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該反傾銷措施將於2012年6月16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中國大陸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前60天,以書面形式向商務部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上述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組織未於規定期間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也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則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2年6月16日屆期而終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