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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埃及擬對進口之棉紗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本(2012)年7月20日之通知文件,埃及擬對進口稅則號別52.05、52.06及52.07下之棉與混棉紗線(縫紉線除外)(cotton and cotton mixed yarns(except for sewing thread)採行為期3年的全球防衛措施,建議課徵之稅率為第1年每公斤3.48埃及鎊、第2年3.13埃及鎊,及第3年2埃及鎊。該措施將於埃及當局公布之後採行。 依據相關資料顯示,調查資料涵蓋期間,涉案產品之進口在絕對量或相對於生產量上均顯著增加,國內產業之銷售量及市占率顯著下降,產量、產能利用率、雇工、生產力下降,存貨增加,以及虧損嚴重,顯示涉案進口之顯著增加致國內產業遭受損害,爰決定採行全球防衛措施,並依防衛協定規定通知WTO防衛委員會。至於進口市場占有率均未超過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則毋需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