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value
"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進口之氨綸課徵反傾銷稅落日檢討案作成肯定認定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2)年10月12日發布公告,決定自本年10月13日起,繼續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進口之氨綸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反傾銷案相同,即氨綸(或稱:聚氨基甲酸酯纖維、聚氨脂彈性纖維、或稱斯潘得克斯),英文名稱為polyurethane或Spandex或Elastane,係一種主要成分為聚氨基甲酸酯具有線性鏈段結構的合成彈性纖維。具有纖度細、強度高、比重小、彈性大等特點,以及優良的耐化學藥品、耐疲勞性、耐熱性、耐光老化等特性。主要用於高級休閒服、游泳衣、運動裝、針織衫、內衣褲、襪子、醫用綁帶等用途。 本案係緣於2006年10月13日中國大陸商務部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進口之氨綸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並於2011年10月13日發布公告,決定對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進口之氨綸課徵反傾銷稅案進行落日檢討。本年10月12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調查認定:如果終止原反傾銷措施,自日本、新加坡、韓國、台灣和美國進口之氨綸對中國大陸之傾銷可能繼續,且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的損害可能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