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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印度、越南、阿曼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環狀焊接碳鋼管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認定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10月16日公布對自印度、越南、阿曼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進口之環狀焊接碳鋼管(circular welded carbon-quality steel pipe;簡稱特定鋼管)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認定。 印度部分,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48.43%,補貼差率為285.95%,惟因印度所有生產商及出口商均因補貼而獲益,應將該傾銷差額調整計入補貼差額,相當於減少178.67%之出口補貼率後,故反傾銷稅之後現金擔保稅率為0%。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或債券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至於最後平衡稅認定結果,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將要求以最後認定之淨補貼差率採現金保證方式課徵平衡稅。 越南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3.96%〜27.96%,惟補貼最後認定不成立。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或債券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至於最後平衡稅認定結果,DOC將撤銷在初步認定(本年3月30日)時及之後所實施之暫停完稅通關措施,解除任何債卷或其他擔保並退還廠商先前繳交之現金擔保。 阿曼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及補貼差率分別為阿曼5.81%及4.13%、阿拉伯聯合大公國3.85%〜11.71%及2.06%〜6.17%。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或債券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至於最後平衡稅認定結果,DOC將下令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將要求根據最後認定之淨補貼差率以現金擔保或債券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美國自印度、越南、阿曼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6,457萬美元、5,011萬美元、2,808萬美元及5,392萬美元。 以上,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本年11月29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本年12月6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