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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及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2)年12月18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utility scale wind tower)作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及對自越南進口之公用事業級風塔作成傾銷之最後肯定認定。 中國大陸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44.99%~70.63%,而考量其適用的出口補貼率(10.57%~10.66%)後現金擔保稅率為34.33%〜60.02%;另DOC亦認定中國大陸生產商或出口商之補貼差率為21.86%~34.81%。 越南部分,DOC最後認定之傾銷差率為51.50%~58.49%。 有關最後傾銷認定結果,DOC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依據最後認定之加權平均傾銷差率,以現金擔保方式繼續臨時課徵反傾銷稅。平衡稅部分,若未來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之產業損害最後調查作出肯定認定,則DOC將下令恢復暫停完稅通關措施並以最後認定之補貼差率針對進口之涉案貨物以現金保證方式課徵平衡稅。 據2011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中國大陸及越南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2億2,208萬美元及7,875萬美元。 DOC完成傾銷及補貼之最後肯定認定後,ITC將於2013年1月31日前完成產業損害最後調查認定,若亦為最後肯定認定,則預計於2013年2月7日發布反傾銷稅及平衡稅之課徵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