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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印度、韓國、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台灣、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之石油管材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應美國鋼鐵公司、Maverick公司、Boomerang公司及Vallourec Star公司等共9家美國業者申請,於本(2013)年7月23日公告對自印度、韓國、菲律賓、沙烏地阿拉伯、台灣、泰國、土耳其、烏克蘭及越南進口之石油管材(oil country tubular goods)展開反傾銷稅調查,並對自印度及土耳其進口之前述涉案產品展開平衡稅調查。 申請人主張之傾銷差率分別為:印度12.67%~239.64%、韓國66.19%~158.53%、菲律賓46.04%~56.38%、沙烏地阿拉伯53.34%、台灣68.44%~70.98%、泰國118.32%、土耳其44.52%~47.20%、烏克蘭25.75%~30.76%及越南103.43%~111.47%,並主張印度及土耳其之補貼差率皆大於微量。 據2012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前述涉案進口國之進口值分別為印度2億1,660萬美元、韓國8億3,110萬美元、菲律賓5,970萬美元、沙烏地阿拉伯9,990萬美元、台灣8,980萬美元、泰國4,050萬美元、土耳其1億3,590萬美元、烏克蘭1億2,960萬美元及越南1億8,920萬美元。 本案預定本年8月16日前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完成產業損害之初步認定,如ITC作成產業損害初步之肯定認定,則本案將繼續由DOC分別於本年9月25日及12月9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初步認定,及分別於本年12月9日及2014年2月24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最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