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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進口氯丁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之情勢變更檢討結果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3)年7月26日公告對自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進口氯丁橡膠所適用的反傾銷措施之情勢變更檢討調查結果。本次情勢變更檢討之調查範圍為上述日本涉案公司的進口涉案產品之正常價格、出口價格及傾銷差率,商務部經調查後裁定自本年7月26日起將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所適用的反傾銷稅稅率自原3%調整為20.8%。 本案涉案產品與原案相同,即氯丁橡膠,英文名稱:Chloroprene Rubber(CR)。主要用於電線電纜護套、膠管、耐油橡膠製品、耐熱傳送帶、印刷膠棍、膠皮水壩、建築用密封條、公路填縫密封膠、橋梁支座、油田用電線防水帽、阻燃橡膠製品、各種密封圈墊以及化工設備防腐襯裏和氯丁橡膠膠粘劑等,以及用於建築防水材料、密封材料、粘合劑、海洋開發、醫療衛生、能源開發等方面。 本案緣於商務部決定自2005年5月10日起對自日本、美國及歐盟進口之氯丁橡膠課徵反傾銷稅。商務部於2011年5月9日針對該反傾銷措施作出落日檢討最終認定,決定自2011年5月10日起繼續對自日本、美國及歐盟進口之氯丁橡膠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2012年6月8日重慶長壽化工有限責任公司和山西合成橡膠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代表中國大陸產業向商務部提出申請,主張日本電氣化學工業株式會社出口至中國大陸涉案產品的傾銷幅度加大,超出該公司適用之反傾銷稅稅率,爰提出情勢變更檢討之申請;商務部審查後,於2012年8月8日公告,決定對該公司進口之涉案產品所適用之反傾銷措施展開情勢變更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