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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及台灣進口之非方向性電磁鋼片產品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應美國鋼鐵業者AK Steel Corporation公司申請,於本(2013)年11月7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及台灣進口之非方向性電磁鋼片 (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 NOES)展開反傾銷稅調查,並對自中國大陸、韓國及台灣進口之前述涉案產品展開平衡稅調查。 本案涉案產品為非方向性電磁鋼片,涉案產品範圍包括冷軋及扁軋之合金鋼產品,不論其是否為捲狀及其寬度,厚度大於0.20公釐以上,且其核芯耗損(core loss)大致相當(substantially equal)於其於水平上任一方向之磁性者,前所稱之大致相當係指橫向核芯耗損不超過垂直核芯耗損之1.5倍。本涉案產品之矽含量介於1.25%~3.5%,碳含量低於0.08%,鋁含量低於1.5%,且不論是否經完全處理(完全退火至最後磁性階段)或半加工(完成至最終厚度及物理形式,但尚未完全退火至最後磁性階段),亦不論是否經塗料,皆屬本調查案之涉案產品範圍。另符合美國材料試驗協會(ASTM) A677,日本工業標準(JIS) C 2552 及國際電氣技術委員會(IEC) 60404-8-4等規格之產品,及依ASTM A683規格之半成品者,皆屬本案涉案產品。惟本涉案產品範圍不限於上述規格。 本案涉案產品亦被稱為冷軋非方向性電磁鋼片(CRNO)、非晶粒取向性(NGO)、無取向性(NO)及冷軋非方向性(CRNGO)等,以上各名詞可互通。 本案申請人主張之傾銷差率分別為:中國大陸244.54%~407.52%、德國73.74%~98.84%、日本88.63%~204.79%、韓國16%~68.82%、瑞典62.17%~126.72%、台灣52.23%~101.51%,且中國大陸、韓國及台灣之補貼差率皆大於微量。 據2012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前述涉案進口國之進口值分別為中國大陸1,480萬美元、德國1,030萬美元、日本2,180萬美元、韓國680萬美元、瑞典1,530萬美元及台灣1,720萬美元。 本案預定本年12月2日前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完成產業損害之初步認定,如ITC作成產業損害初步之肯定認定,則本案將繼續由DOC分別於明(2014)年1月10日及3月26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初步認定,及分別於明年3月26日及6月9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最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