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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及台灣進口之特定太陽能電池產品展開反傾銷稅及平衡稅調查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應美國Solar World申請,於本(2014)年1月23日公告對自中國大陸及台灣進口之特定太陽能電池產品(certain crystalline silicon photovoltaic products)展開反傾銷稅調查,並對自中國大陸進口之前述涉案產品展開平衡稅調查。 申請人主張之傾銷差率分別為中國大陸165.04%及台灣75.68%,並主張中國大陸之補貼差率大於微量。 依2012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前述涉案進口國之進口值分別為中國大陸21億美元及台灣5億1,350萬美元。 本案涉案產品範圍包括:太陽能電池及內含太陽能電池之模組、層板或面板,不論其是否部分或完全組裝於其它產品,並包括與建築物結合之材料。依本調查案之目的,涉案產品亦包括於涉案國組裝含有部分或全部於非涉案國製造之太陽能電池之層板或面板中,使用涉案國製造之晶錠、晶圓,或製造程序始於涉案國,完成於非涉案國之電池。 涉案產品為厚度相當或大於20微米之太陽能電池,有一pn 接面,不論該電池是否經其他處理,包括但不限於清洗蝕刻,鍍膜,或添加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於鍍金屬和導線),以收集及轉發由太陽能電池產生之電力。 本案預定本年2月14日前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完成產業損害之初步認定,如ITC作成產業損害初步之肯定認定,則本案將繼續由DOC分別於本年3月28日及6月11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初步認定,及分別於本年6月11日及8月25日前完成平衡稅案補貼及反傾銷稅案傾銷之最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