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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台灣進口之非取向電氣鋼作成平衡措施案之補貼初步肯定認定,及對韓國之補貼初步否定認定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3月19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及台灣進口之非取向電氣鋼(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 NOES)平衡措施調查之補貼初步肯定認定,及對韓國之補貼初步否定認定。 DOC認定之臨時平衡稅稅率分別為:中國大陸125.83%、台灣0%~12.82%(中鋼公司及其關係企業高科磁技股份有限公司、中貿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為補貼微量(0.15%);麗鋼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因未配合調查,稅率為12.82%;其餘廠商稅率為6.41%),韓國則為補貼微量(0.59%);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稅率對中國大陸及台灣徵收現金擔保。 DOC並就中國大陸涉案產品造成緊急情況之存在作出初步肯定認定,故亦將指示CBP對自該國進口之涉案產品回溯自本認定前90日起臨時課徵平衡稅。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前述涉案國之進口值估計分別為中國大陸1,186萬美元、韓國410萬美元及台灣814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將於本年7月29日前作成平衡措施調查之補貼最後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年9月12日前作成產業損害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本年9月19日前發布課徵平衡稅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