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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烏克蘭對進口之汽車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本(2014)年3月31日通知文件,烏克蘭根據其國內法律對進口稅則號別8703 22 10 00及8703 23 19 10之汽車(motor cars)進行全球防衛措施逐步自由化之檢討,決定自本年3月28日調降涉案產品之稅率。烏克蘭前曾公布於2013年4月14日起對進口汽車採行全球防衛措施,惟因調查程序受多國抨擊,旋又公布於2013年4月20日至本年2月28日暫停。 依據該通知文件,烏克蘭針對本案涉案產品進口稅則號別8703 22 10 00之汽車汽缸容量超過1,000c.c.但不超過1,500c.c.者,自措施起始日起12個月內課徵4.31%之從價稅,並自第13個月起至第24個月內課徵2.15%之從價稅;進口稅則號別8703 23 19 10之汽車汽缸容量超過1,500c.c.但不超過2,200c.c.者,自措施起始日起12個月內課徵8.63%之從價稅,並自第13個月起至第24個月內課徵4.32%之從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