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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土耳其擬對進口之對苯二甲酸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本(2014)年4月24日通知文件,土耳其擬對進口稅則號別2917.36.00.00.11項下之對苯二甲酸(Terephthalic acid)採行全球防衛措施,預計採行2年。採行措施係因涉案產品之進口增加造成國內產業嚴重損害。 本案係由土耳其當局自2013年1月15日起展開調查並經2次延長至該年12月8日止,調查資料期間自2008年至2013年共計6年。據調查結果顯示,雖然國內消費量逐年提高,但國內產業因涉案產品進口量增加,使生產量、內銷量、生產力、產能利用率、存貨、僱用人數、勞工生產力及獲利能力等經濟指標皆趨於惡化,並對國內產品有削價和減價之情形。 土耳其在採行防衛措施期間逐步予以自由化,於第1階段徵收稅率4%、第2階段徵收稅率3.75%。此外,防衛措施將經部長理事會通過後生效實施,並一併公布對一特定數量以內之進口免除防衛措施。土耳其並依WTO防衛協定第9.1條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之開發中國家排除適用,臺灣不在排除適用清單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