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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歐盟及美國進口之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課徵反傾銷稅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5月9日公告,決定自本年5月10日起對自歐盟及美國進口之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課徵反傾銷稅,實施期限為5年,歐盟公司稅率為13%~13.2%,美國公司稅率為14.1%。 本案涉案產品為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又名P92無縫鋼管、10Cr9MoW2VNbBN無縫鋼管、X10CrWMoVNb9-2無縫鋼管等,英文名稱: certain alloy-steel seamless tubes and pipes for high temperature and pressure service。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具有較強的高溫強度和抗蠕變性能,主要用於超臨界、超超臨界電站鍋爐和電站汽水管道上。 本案係源於中國大陸商務部應内蒙古北方重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代表國內相關高温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產業之申請,於2013年5月10日公告對自歐盟、日本及美國進口之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展開反傾銷調查,2013年12月13日初步認定成立。本年5月9日公布傾銷及損害之最後認定:調查期間日本出口至中國大陸之涉案產品占同期中國大陸進口涉案產品數量的比例低於3%,決定終止對自日本進口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之反傾銷調查,不對其採行反傾銷措施;惟本案調查期間自歐盟及美國進口之相關高溫承壓用合金鋼無縫鋼管存在傾銷,並對中國大陸國內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