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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美國DOC對自中國大陸、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及台灣進口之非取向電氣鋼產品反傾銷調查作成初步傾銷肯定之認定
案件內容 美國商務部(DOC)於本(2014)年5月16日公布對自中國大陸、德國、日本、韓國、瑞典及台灣進口之非取向電氣鋼(non-oriented electrical steel,NOES)反傾銷調查之初步傾銷肯定認定。 DOC表示由於無中國大陸廠商配合調查,故依可得事實認定所有中國大陸廠商之初步傾銷差率為407.52%。DOC就其他涉案國所認定之初步傾銷差率分別為:德國86.29%~98.84%、日本135.59%~204.79%、韓國6.91%、瑞典98.46%~126.72%及台灣28.14%~52.23%(麗鋼公司因不配合填答問卷而為52.23%、中鋼及其餘廠商為28.14%),並將指示美國海關及邊境保護署(CBP)根據此差率徵收現金擔保。 申請人針對台灣除外之所有廠商主張緊急情況之存在。DOC就自中國大陸、日本及瑞典之所有進口涉案產品及自德國華爾沃茲公司(CD Walzholz)及蒂森克虜伯電鋼股份有限公司(Thyssen Krupp Electrical Steel EBG GMBH)2家廠商進口之涉案產品造成緊急情況之存在作出肯定認定,故將指示CBP對自前述進口之涉案產品,回溯自本認定前90日起採行上述臨時措施。DOC另對韓國作成緊急情況不存在之認定。 依2013年涉案貨物進口數據顯示,自前述涉案國之進口總值估計分別為:中國大陸1,186萬美元、德國768萬美元、日本1,848萬美元、韓國410萬美元、瑞典1,055萬美元及台灣814萬美元。 美國DOC依規定將於本年7月29日及10月3日前分別作成中國大陸、德國、日本與瑞典及韓國與台灣之最後傾銷認定,若為肯定之認定,將續由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於本年9月12日及11月17日前分別作成產業損害調查之最後認定;若ITC作成肯定之認定,DOC將於本年9月19日及11月24日前發布課徵反傾銷稅之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