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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將屆期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於本(2014)年10月21日公告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反傾銷稅將屆期。本案涉案產品錦綸6切片,學名聚己內酰胺,又稱聚酰胺-6切片或尼龍6切片;英文名稱為 polycaprolactam, polyamide-6(簡稱PA6),nylon6。錦綸6切片具有著色性、韌性、耐磨性、自潤滑性好,耐低溫、耐細菌,成型加工性好等特徵,是一種應用廣泛的合成樹脂,主要用於化纖、紡織、化工、電子、機械、汽車、軍工、食品和醫療等領域。 本案緣於中國大陸商務部自2010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課徵為期5年之反傾銷稅,本年10月21日公告,上開反傾銷措施將於2015年4月21日屆期,自該公告發布之日起,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之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可在該反傾銷措施屆期60天前,提出落日檢討申請。 如國內產業或代表國內產業的自然人、法人或有關機關團體於規定期限內未提出落日檢討申請,商務部亦未主動展開落日檢討,將於2015年4月22日起,對自美國、歐盟、俄羅斯及台灣進口之錦綸6切片反傾銷措施屆期而終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