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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中國大陸對自歐盟、美國及日本進口之未漂白紙袋紙展開反傾銷調查
案件內容 中國大陸商務部應福建省青山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國內未漂白紙袋紙產業之申請,於本(2015)年4月10日公告對自歐盟、美國及日本進口之未漂白紙袋紙展開反傾銷調查。本次調查預計將於2016年4月10日前完成,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6年10月10日。 本案涉案產品為未漂白紙袋紙,英文名稱:unbleached sack paper,又稱unbleached sack kraft paper或unbleached bag paper或unbleached extensible(semi-extensible)sack(kraft)paper。 未漂白紙袋紙大多以未漂白或輕微漂白的硫酸鹽木漿為主要原料(也可摻入廢紙漿、竹漿等其他漿料),經一定的生產工藝製成(無論是否經過伸性裝置處理),未漂白紙袋紙是一種專用包裝紙,主要用於製作水泥、化工產品、食品(如大米、澱粉、麵粉等)等產品的包裝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