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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標題" 厄瓜多對進口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採行全球防衛措施
案件內容 根據WTO本(2015)年6月2日通知文件,厄瓜多決定對進口稅則號別為4409.10.10、4409.10.20、4409.10.90、4409.21.00、4409.29.10、4409.29.20及4409.29.90等7項之木製及竹製地板材及其配件(wood and bamboo flooring and accessories thereof)採行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 厄瓜多當局依據調查資訊顯示國內產業遭受嚴重損害。在2010至2013年調查期間,涉案產品進口之絕對數量顯著增加,而國內產業之銷售量、產能利用率、市占率、雇用人數、生產力、利潤等指標下降。 厄瓜多外貿委員會(Foreign Trade Committee)公布自去(2014)年11月4日起實施為期3年之全球防衛措施,採行防衛措施期間將逐步以自由化方式為之,於第1年對進口涉案產品每公斤課徵1.50美元之防衛稅,並包括於去年11月4日起採行為期200天之臨時性全球防衛措施;第2年每公斤課徵1.12美元之防衛稅;第3年每公斤課徵0.75美元之防衛稅。另依據WTO防衛措施協定第9.1條註釋2之規定,對於進口市場占有率低於3%且總計未超過9%之開發中國家會員之涉案產品,除了巴西、智利、墨西哥、哥倫比亞、巴拿馬及秘魯之外,不採行全球防衛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