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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一般行政職系
職稱 科員
官等職等 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名額 1員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3、熟諳行政程序法、能配合國軍相關規定及政策發展,吸收新知,充實學能,並具工作熱誠及勇於接受創新之思維者為優。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本部編制表制(修)定。2、本部所屬機關(構)編制表制(修)定審查。3、有關公務人員編制、官等職等相關法規蒐編及研審。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博愛路166號
聯絡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103年11月21日。2、寄送地址:「臺北市博愛路164號國防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聯絡電話:(02)23615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