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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系 一般行政職系
職稱 科員
官等職等 薦任第六至第七職等
名額 1員
工作地點 臺北市
資格條件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一般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3、須熟悉視窗作業相關軟體(windows、office)。 4、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20年,不得應徵本職務。
工作項目 1、國防施政督考政策之擬訂、研究與督考。 2、國防施政專案督察之規劃、執行、督導與評核。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點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總督察長室)
聯絡方式 1、報名截止日期:104年4月17日。2、寄送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409號國防部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單位、職務)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3、聯絡電話:(02)85099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