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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3.09.01
公告機關 基隆市政府
菸害防制法 第16條第1項第4款
禁菸範圍說明 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全面禁菸
公告地點 銘傳國中校園外周邊人行道禁菸線內
場所管理單位 銘傳國中
所在地處(概註) 仁愛區劉銘傳路13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