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行業標準分類分為大、中、小、細、子類等5個層級,其中大、中、小、細類均依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規定,大類採用英文字母編碼,中、小、細類分別採用2、3、4位數編碼;子類(採用6位數編碼)則為配合財稅業務實際需要訂定。本資料集包含稅務行業標準分類第6次修訂(適用年度97年至101年)及第7次修訂(適用年度102年至106年)。

版本別 行業代號 層級 行業名稱 定義 大業別 備註
6 A 農、林、漁、牧業 凡從事農作物之栽培,家畜、家禽等之飼育、放牧,提供農事及畜牧服務,林木、竹林之種植、採伐,水產生物之養殖、採捕等行業均屬之。 A
6 B 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凡從事石油、天然氣、砂、石及黏土等礦物及土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如碎解、洗選等處理作業)及準備作業(如除土、開坑、掘鑿等礦場工程)等行業均屬之。 B
6 C 製造業 凡從事以物理或化學方法,將材料或物質轉變成新產品,不論其使用動力機械或人力,在工廠內或在家中作業,均歸入製造業。產品之大修、改型、改造作業、產業機械及設備之維修及安裝、組件之組裝視同製造業。機械設備之專用零組件與其所屬之機械設備主體之製造歸入同一類別。非專用組件如原動機、活塞、電動機、電器配件、活閥、齒輪、軸承等之製造,則以組件本身歸入製造業之適當類別。 C
6 D 電力及燃氣供應業 凡從事電力、氣體燃料及蒸汽供應之行業均屬之。 D
6 E 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業 凡從事用水供應、廢(污)水處理、廢棄物之清除、搬運及處理、污染整治之行業均屬之。資源回收物分類及再製成原料亦歸入本類。 E
6 F 營造業 凡從事建築及土木工程之興建、改建、修繕等及其專門營造之行業均屬之。整體性建築工程應歸入41中類「建築工程業」,整體性土木工程應歸入42中類「土木工程業」,僅從事建築及土木工程之特定部分工程者應歸入43中類「專門營造業」。附操作員之營造設備租賃亦歸入本類。 F
6 G 批發及零售業 凡從事有形商品之批發、零售、經紀及代理之行業均屬之。銷售商品所附帶不改變商品本質之簡單處理,如包裝、清洗、分級、運送、安裝、修理等亦歸入本類。 G
6 H 運輸及倉儲業 凡從事以各種運輸工具提供定期或不定期之客貨運輸及其運輸輔助、倉庫經營、郵政及快遞等行業均屬之。附駕駛之運輸設備租賃亦歸入本類。 H
6 I 住宿及餐飲業 凡從事短期或臨時性住宿服務及餐飲服務之行業均屬之。 I
6 J 資訊及通訊傳播業 凡從事資訊及通訊傳播之行業均屬之,如出版、影片服務、聲音錄製及音樂出版、傳播及節目播送、電信、電腦系統設計、資料處理及資訊供應服務等。 J
6 K 金融及保險業 凡從事金融中介及其輔助活動(含保險業務及退休基金)均屬之。持有資產之活動,如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信託、基金及其他金融工具之活動亦歸入本類。 K
6 L 不動產業 凡從事不動產開發、經營及管理等行業均屬之。 L
6 M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 凡從事各種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之行業均屬之,如法律及會計、企業管理及管理顧問、建築及工程服務、技術檢測及分析、研究發展、廣告及市場研究、專門設計及獸醫服務等。 M
6 N 支援服務業 凡從事支援一般企業運作之各種活動(少部分亦支援家庭)之行業均屬之,如租賃、就業服務、旅遊、保全及私家偵探、建築物及綠化服務,以及辦公室行政服務等。 N
6 O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凡政府機關、民意機關、國防事務及國際組織等均屬之。政府提供之強制性社會安全計畫亦歸入本類。 O
6 P 教育服務業 凡從事正規教育體制內各級學校(含學前教育、小學、中學、職業學校、大專校院及特殊教育)與正規教育體制外各種專業領域之教育服務,以及不具教學性質之教育輔助服務之行業均屬之。上課地點可能在學校、教室或透過廣播、電視、網路、函授或其他通訊方式。授予學位證書之軍事學校及法務機構附設學校,亦歸入本類。 P
6 Q 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業 凡從事醫療保健及社會工作服務之行業均屬之。 Q
6 R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業 凡從事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之行業均屬之,如現場表演、經營博物館、博弈、運動、娛樂及休閒服務活動。 R
6 S 其他服務業 凡從事A至R大類以外之行業均屬之,如宗教、職業及類似組織、個人及家庭用品維修、洗衣、理髮及美容、殯葬服務及家事服務等。 S
6 01 農、牧業 凡從事農作物之栽培,家畜、家禽等之飼育、放牧,提供農事及畜牧服務等行業均屬之。 A
6 02 林業 凡從事林木、竹林之育苗、移植、種植、保護、管理、採伐,林產物之初步處理及森林中野生物之採捕等行業均屬之。 A
6 03 漁業 凡從事水產生物採捕或養殖之行業均屬之。 A
6 05 石油及天然氣礦業 凡從事石油及天然氣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準備作業等行業均屬之。從事油頁岩或瀝青砂開採、油田或天然氣田生產之碳氫化合物中分離提取液態烴,以及油氣井設備安裝服務亦歸入本類。 B
6 06 砂、石及黏土採取業 凡從事砂、石及黏土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準備作業等行業均屬之,如大理石、石灰石、蛇紋石、花崗岩、砂岩、石膏等可供建築用材及砂(含矽砂)、礫、黏土、瓷土等採取。 B
6 07 其他礦業及土石採取業 凡從事0500及0600細類以外礦業及土石之探勘、採取、初步處理及準備作業等行業均屬之,如煤、金屬礦、鹽、雲母、硫磺、水晶等採取。 B
6 08 食品製造業 凡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之行業均屬之,如肉類、魚類、水果及蔬菜之處理保藏、動植物油脂、乳製品、磨粉製品及動物飼料等製造。 C
6 09 飲料製造業 凡從事各種飲料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10 菸草製造業 凡從事以菸草或菸草代用品作為原料,製造可供吸用、嚼用、含用或聞用等菸草製品之行業均屬之,包括菸草之揀選、分級、燻蒸、除骨、複燻、加料、後熟、壓片、切絲、乾冷、加香、捲製等製造。 C
6 11 紡織業 凡從事紡織之行業均屬之,如紡織纖維之前紡加工及紡紗、織布、紡織品及成衣之染整、紡織品如床單、桌巾、毛巾、毛毯、地毯、繩索等製造。 C
6 12 成衣及服飾品製造業 凡從事成衣及服飾品裁剪、縫製之行業均屬之。針織成衣及其他針織品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C
6 13 皮革、毛皮及其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皮革及毛皮整製、鞋類、行李箱、手提袋及其他皮革、毛皮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人造皮革、仿皮革或皮革替代品等製品之製造亦歸入本類。 C
6 14 木竹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以木、竹、藤、柳條、軟木等製成製造用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之行業均屬之。 C
6 15 紙漿、紙及紙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紙漿、紙張、紙板及其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16 印刷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業 凡從事製版、印刷、裝訂、其他印刷輔助及資料儲存媒體複製之行業均屬之。 C
6 17 石油及煤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以礦產原油、頁岩、瀝青砂等,分餾提煉有機溶劑及瀝青等行業均屬之。由煤、天然氣及生質性物質等產製類似分餾物之行業亦歸入本類。 C
6 18 化學材料製造業 凡從事基本化學材料、石油化工原料、肥料、合成樹脂、塑膠及橡膠、人造纖維等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19 化學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塗料、染料、顏料、清潔用品、化粧品及其他化學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0 藥品製造業 凡從事人或動物用藥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如藥品原料、西藥、生物藥品、中藥、體外檢驗試劑製造。 C
6 21 橡膠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橡膠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2 塑膠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以製模、擠壓等方法製造塑膠製品之行業均屬之。 C
6 23 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石油及煤以外之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4 基本金屬製造業 凡從事金屬及合金之冶鍊以生產錠、胚或其他冶鑄基本產品,或再經軋延、擠型、伸線等加工,以製造板、條、棒、管、粗細線等之行業均屬之。同時從事基本金屬製造及粗鍛者亦歸入本類。 C
6 25 金屬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金屬手工具、金屬模具、金屬結構及建築組件、金屬容器、金屬加工處理及其他金屬製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6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凡從事半導體及其他電子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7 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製造業 凡從事電腦及其週邊設備、通訊傳播設備、視聽電子產品、資料儲存媒體、量測設備、導航設備、控制設備、鐘錶、輻射設備、電子醫學設備、光學儀器及設備等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28 電力設備製造業 凡從事發電、輸電及使用電能之電力設備、器具及其零組件製造之行業均屬之。電力照明設備、家用電器及電力信號設備製造亦歸入本類。 C
6 29 機械設備製造業 凡從事原動機、農業、工業、辦公用及其他特殊用途機械設備,包括營運過程所需的機械設備(如搬運設備、秤重機械及包裝機)等製造之行業均屬之。機械設備特製之主要零件製造亦歸入本類。 C
6 30 汽車及其零件製造業 凡從事汽車及其專用零配件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31 其他運輸工具製造業 凡從事船舶、機車、自行車、其他運輸工具(汽車除外)及其專用零配件製造之行業均屬之。 C
6 32 家具製造業 凡從事家具及裝設品製造之行業均屬之。家具之表面塗裝亦歸入本類。 C
總共 5562 筆,顯示第 1 到第 50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