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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處分單位" 飛凡傳播股份有限公司
受處分頻道 非凡商業台
處分書文號 10300552140
處分日期 20140910
節目名稱 金融曼哈頓
播出日期、播出時間 20131225 1400~1430
違法事實 違反法律強制或禁止規定 (金管會相關)
處分書內容說明 內容略如下:受處分人經營之非凡商業台頻道於102年8月20日、27日至30日;9月2日至6日、9日至11日、17日、23日至26日、30日;10月1日至3日、10日、11日、14日、15日、17日;11月11日至14日、29日;12月5日、24日及25日下午2時至2時30分及3時30分至4時播送大華國際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華國際投顧)製播之「金融曼哈頓」節目,受僱人阮蕙慈(即主持人)於節目中從事證券投資分析時,有推介買賣個別有價證券等違規行為,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認定違反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管理規則第14條第1項第7款、第10款、第11款、第14款及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16條第1項第7款、第10款、第11款及第14款之規定,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102條及第117條規定,處大華國際投顧「糾正」;並依同法第104條規定,命令大華國際投顧停止受僱人阮蕙慈2個月業務之執行(自103年8月15日至103年10月14日止),此有該會103年7月30日金管證投字第1030030023號裁處書可稽。受處分人播出前開違法節目之行為,已違反衛星廣播電視法第17條第1款規定。
核處金額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