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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請多利用網路方式申報收支報告表。
內容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配合電子化政府政策,加強為民服務,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可採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電子申報系統」以網路方式申報收支報告表,無須以人工方式填寫紙本報告表,併同其個人綜合所得稅辦理結算申報。 依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5條規定,執行業務及其他所得業者如醫師、會計師、藥師、檢驗師、建築師、技師、律師、地政士、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補習班、幼兒園、養護療養院所等,得由其代表人於每年5月份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一併申報執行業務之收支報告表(含損益計算表、收入明細表、財產目錄及薪資調查表等),自98年度申報系統開發完成後,業者除採紙本方式申報外,亦可使用電子申報系統自行登錄各項資料後以網路方式申報。 該局指出,使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電子申報系統前,請先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tax.nat.gov.tw)申請簡易密碼,依指示輸入扣繳單位統一編號及其代表人(負責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後,依序鍵入相關資料,即可完成密碼申請,並下載安裝申報系統辦理網路申報。又申報資料如有更正,於登錄完畢重新傳送成功後即更新完成,可節省人工申報往返時間或郵資費用支出。 該局提醒,利用執行業務暨其他所得電子申報系統辦理網路申報收支報告表者,於上傳完成後免列印紙本文件,惟如尚有聯合執業合約書等紙本附件,仍應併同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應檢附之相關證明、單據,於規定期限內逕送(寄)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納稅義務人如有相關系統操作疑義,請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將竭誠為您服務。 新聞稿提供人:審查二科蕭百純 電話:04-23051111轉2243
發布日期 2016/5/19 下午 06:10:00
資料來源 財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