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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預防勝於治療, 請投保單位重視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內容 <p>為維護被保險人健康,基於預防勝於治療的理念,勞保局每年主動發函可能從事高風險行業之<span>1</span>萬<span>6</span>千餘家投保單位所屬從業勞工進行健康檢查。凡合於規定的被保險人均有權受檢,以便及早發現職業病,而能早日治療。</p> <p>勞保局表示,勞保被保險人實際從事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的<span>27</span>種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如高溫、噪音、游離輻射、粉塵及異常氣壓作業等,只要最近加保年資連續滿<span>1</span>年,就可向勞保局申請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相關檢查費用由勞保局支付。如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申請,勞工可自行向該局申請,經審查後辦理。</p> <p>為落實職業病預防,勞工朋友完成健檢後,勞保局依照健檢醫院通報之檢查結果,針對可能因工作引起健康危害之勞工,通知其前往設有職業醫學科之醫院進行追蹤檢查。據統計,<span>104</span>年約有<span>25</span>萬名勞工接受健檢,其中有<span>7,000</span>餘名檢查結果為異常,經勞保局通知追蹤檢查,以確認該異常與工作有無相關性,進而達到預防職業病的效果。</p> <p>特別提醒勞工朋友,投保單位一定要取得勞保局核發「健康檢查證明單紀錄表」後,才能向健檢醫院安排健檢,未經審核即前往醫院受檢,勞保局是不支付該筆健檢費用的。另外,勞工在受檢之前應先至職業安全衛生署網站<span>(http://www.osha.gov.tw/)</span>下載「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紀錄」,並且查詢勞工特殊體格及健康檢查認可之醫療機構後,再至該院安排健檢。</p> <p>相關職業病健檢作業程序及應注意事項,請至勞保局全球資訊網<span>(</span>網址:<span>http://www.bli.gov.tw/) </span>路徑:首頁<span>/</span>勞工保險<span>/</span>給付業務<span>/</span>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參覽。</p>
發布日期 2016/5/31 下午 01:41:19
資料來源 勞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