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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2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在合理量內)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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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1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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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3C |
甲類醫師訪視費用–山地離島地區(次)-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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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9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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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4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山地離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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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5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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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5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山地離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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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5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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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6C |
臨終病患護理訪視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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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限訪視臨終病患,且ECOG大於3級以上(含3級)之病患實際訪視時間在2小時以上(含2小時),始得申報此項費用,每位病患申報訪視次數僅限1次。2.甲乙兩類醫事人員皆可申報。3.服務內容需包含臨終訪視、善終準備及家屬哀傷輔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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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7C |
臨終病患護理訪視費山地離島地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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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限訪視臨終病患,且ECOG大於3級以上(含3級)之病患實際訪視時間在2小時以上(含2小時),始得申報此項費用,每位病患申報訪視次數僅限1次。2.甲乙兩類醫事人員皆可申報。3.服務內容需包含臨終訪視、善終準備及家屬哀傷輔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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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8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一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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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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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29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一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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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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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0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島為第二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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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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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1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二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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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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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2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三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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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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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3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三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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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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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4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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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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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5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超出合理量)1.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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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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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6C |
乙類醫師訪視費用(次)-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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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8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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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7C |
乙類醫師訪視費用山地離島地區(次)-在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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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6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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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8C |
乙類護理訪視費(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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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5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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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39C |
乙類護理訪視費山地離島地區(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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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1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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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0C |
乙類護理訪視費(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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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5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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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1C |
乙類護理訪視費山地離島地區(次)-在宅: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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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3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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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2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一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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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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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3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一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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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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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4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一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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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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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5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一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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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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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6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島為第二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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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4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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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7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二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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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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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8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島為第二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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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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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49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二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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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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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0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三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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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4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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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1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三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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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4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2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第三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
7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3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三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
77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4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
1644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5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在合理量內)2.機構 |
|
1808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6C |
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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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
05357C |
山地離島地區護理訪視費(次)-資源耗用群為第四類(超出合理量)2.機構 |
|
9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資源耗用群分類: 第一類:需居家護理一般照護項目之病人 。第二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一組之病人。第三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二組之病人。 第四類:需居家護理特殊照護群組任三組及以上之病人。 2.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3.上項代採之檢體,委託代檢機構應以保險醫事服務機構或保險人指定之醫事檢驗機構為限。 4.視訪時間應記錄於訪視紀錄內,並請患者或其家屬簽章。 5.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出院後新收個案當次之訪視,不計算於當月訪視次數內;依病情需要多於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護理計畫,並詳述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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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58C |
醫師訪視費(次)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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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二個月以一次為限,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一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訪視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一百八十個為限。3.訪視醫師,以與保險人特約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師為限。 |
|
05359C |
山地離島地區醫師訪視費(次)2.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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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二個月以一次為限,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一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訪視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一百八十個為限。3.訪視醫師,以與保險人特約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師為限。 |
|
05360C |
醫師訪視費(次)2.機構-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照護業務機構之請,當日訪視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訪視費依本項申報 |
|
60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二個月以一次為限,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一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訪視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一百八十個為限。3.訪視醫師,以與保險人特約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師為限。 |
|
05361C |
山地離島地區醫師訪視費(次)2.機構-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照護業務機構之請當日個案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訪視費依本項申報 |
|
660 |
2015/2/1 |
2910/12/31 |
註: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二個月以一次為限,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一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訪視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一百八十個為限。3.訪視醫師,以與保險人特約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之醫師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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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2C |
甲類醫師訪視費用(次)-機構 |
|
1242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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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3C |
甲類醫師訪視費用–山地離島地區(次)-機構 |
|
1367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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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364C |
乙類醫師訪視費用(次)-機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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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0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 |
|
05365C |
乙類醫師訪視費用山地離島地區(次)-機構 |
|
956 |
2015/8/1 |
2910/12/31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 |
|
05366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 |
|
1320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67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山地離島地區 |
|
1452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68C |
乙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 |
|
924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69C |
乙類護理訪視費山地離島地區(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內(≦1小時) |
|
1016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70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 |
|
1800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71C |
甲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山地離島地區 |
|
1980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2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2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72C |
乙類護理訪視費(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 |
|
1260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73C |
乙類護理訪視費山地離島地區(次)-機構:訪視時間1小時以上(>1小時) |
|
1386 |
2015/2/1 |
2910/12/31 |
1.護理人員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二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二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護理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3.護理訪視費所訂點數含訪視、護理服務、治療處置、代取藥、代採檢體及送檢之檢查費、治療材料及電子資料處理等費用在內。 |
|
05374C |
其他專業人員處置費(次)-機構:目前僅限於社會工作人員或心理師 |
|
840 |
2015/2/1 |
2910/12/31 |
1.現暫定為社會工作人員或心理師。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乙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乙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專業人員每月訪視次數以45次為限。 |
|
05401C |
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機構)之復健治療(天) |
|
480 |
2011/1/1 |
2910/12/31 |
100年1月27日第1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協議會議」討論第1案同意調整支付標準代碼05401C「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機構)之復健治療」支付點數由450點調整為480點並溯自100年1月1日起施行 |
|
05402C |
精神復健機構(住宿型機構)全日之復健治療(天) |
|
508 |
2011/1/1 |
2910/12/31 |
100年1月27日第1次「全民健康保險醫療給付協議會議」同意調整支付標準代碼05402C「精神復健機構(住宿型機構)全日之復健治療」,支付點數由378點調整為508點,並溯自100年1月1日起施行 |
|
05403C |
精神復健機構(住宿型機構)夜間之復健治療(天) |
|
126 |
2009/6/1 |
2910/12/31 |
|
|
05404C |
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次) |
|
1656 |
2014/9/1 |
2910/12/31 |
1.診治費每一個案每人每月以二次為原則,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診治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二百四十個為限。 |
|
05405C |
居家治療醫師診治費-同一醫師,應同一承辦居家治療業務之醫療機構之請,當日診治個案數在五個以上者,自第五個個案起其診治費依本項申報。 |
|
960 |
2014/9/1 |
2910/12/31 |
1.診治費每一個案每人每月以二次為原則,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診治個案數,每日以八個為限;每月以二百四十個為限。 |
|
05406C |
居家治療其他專業人員處置費(次) |
|
775 |
2014/9/1 |
2910/12/31 |
註:處置費每一個案每月以二次為限,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紀錄。 |
|
05601K |
安寧住院照護費(每日) |
|
6409 |
2015/2/1 |
2910/12/31 |
|
|
05602A |
安寧住院照護費(每日) |
|
6409 |
2015/2/1 |
2910/12/31 |
|
|
05603B |
安寧住院照護費(每日) |
|
6409 |
2015/2/1 |
2910/12/31 |
|
|
6 |
第6次兒童衛教指導費(可搭配第6次兒童預防保健申報) |
|
100 |
2014/11/1 |
2910/12/31 |
於2歲至3歲;提供幼兒飲食習慣、用餐環境、口腔與視力保健、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
|
06001C |
酸鹼度反應 |
pH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02C |
比重檢驗 |
Sp.gr (specific gravity)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03C |
尿蛋白 |
Urine protein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04C |
尿糖 |
Urine sugar |
15 |
2012/1/1 |
2910/12/31 |
尿糖試紙檢查比照申報 |
|
06005C |
尿膽素原 |
Urine urobilinogen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06C |
尿膽紅素 |
Urine bilirubin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07C |
尿酮體 |
Ketone body |
15 |
2012/1/1 |
2910/12/31 |
血中丙酮檢查比照申報 |
|
06008C |
班尼迪克特反應 |
Benedict reaction |
1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09C |
尿沉渣 |
Urine Sediments |
25 |
2012/1/1 |
2910/12/31 |
包括紅血球、白血球、圓柱體、上皮細胞、粘液、淋巴球、寄生虫等無染色標本檢查 |
|
06010C |
本周氏蛋白試驗 |
Bence Jones protein |
2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11B |
乳糜尿之確定 |
Chyuria |
40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12C |
尿一般檢查(包括蛋白、糖、尿膽元、膽紅素、尿沈渣、比重、顏色、混濁度、白血球酯脢、潛血、酸鹼度及酮體) |
General urine examination |
7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13C |
尿生化檢查(包括蛋白、糖、尿膽元、膽紅素、比重、顏色、混濁度、酸鹼度、白血球酯脢及酮體) |
Urine biochemistry examination |
7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14B |
酸鹼度(酸鹼儀) |
pH by pH meter |
5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15C |
亞硝酸鹽檢驗 |
Nitrite |
15 |
2012/1/1 |
2910/12/31 |
|
|
06016B |
脂肪染色 |
Fat stain |
2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017B |
白血球酯脢 |
Leukocyte rsterase |
25 |
1995/3/1 |
2910/12/31 |
|
|
06503B |
尿滲透壓檢驗 |
Urine-osmolarity test |
7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04C |
懷孕試驗-乳膠凝集法 |
Pregnancy test -Latex agglutination |
70 |
1995/3/1 |
2910/12/31 |
|
|
06505C |
懷孕試驗-酵素免疫法 |
Pregnancy test -EIA |
100 |
1995/3/1 |
2910/12/31 |
|
|
06508B |
紫質類檢驗 |
Porphyrin |
4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09B |
Porphobilinogen 檢驗 |
Porphobilinogen test |
3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10C |
巴拉刈定性檢驗 |
Paraquet (qualitative) test |
5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11C |
四次尿糖 |
Urine Sugar (4 timed specimens) |
12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12B |
尿液糞紫質檢驗 |
Coproporphyrin |
30 |
2012/1/1 |
2910/12/31 |
|
|
06513B |
尿液新陳代謝障礙檢測 |
CNP, DNPH, AAT |
50 |
2003/12/1 |
2910/12/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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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第7次兒童衛教指導費(可搭配第7次兒童預防保健申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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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2014/11/1 |
2910/12/31 |
於3歲至未滿7歲;提供兒童習慣養成、口腔與視力保健、事故傷害預防等衛教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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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1C |
糞便潛血化學法 |
Occult blood(chemical method) |
20 |
2012/1/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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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2C |
糞便中膽紅素 |
Stool bilirubin |
20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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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3C |
阿米巴檢驗 (直接法) |
Amoeba (direct smear) |
20 |
2012/1/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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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4C |
澱粉質染色 |
Starch stain |
20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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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5C |
中性脂肪染色 |
Neutral fat stain |
20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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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6C |
脂肪酸染色 |
Fatty acid stain |
20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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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7C |
酸鹼值 |
PH |
20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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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8C |
糞便中尿膽素原 |
Stool urobilinogen |
20 |
2004/7/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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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09C |
糞便一般檢查(包括外觀、蟲卵、潛血反應、硬度、顏色、消化能力、紅、白血球、粘液等) |
Stool routine |
75 |
1995/3/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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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0B |
胰蛋白? |
Trypsin test |
50 |
2004/7/1 |
2910/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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