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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 05337C |
中文項目名稱 | 乙類醫師訪視費用山地離島地區(次)-在宅 |
英文項目名稱 | |
健保支付點數 | 1196 |
價格參考起日 | 2015/8/1 |
價格參考迄日 | 2910/12/31 |
備註 | 1.訪視次數每一個案每週以兩次為原則,若病人病情有顯著變化,需要多於每週兩次者,申報費用時應檢附訪視記錄,並詳述理由。2.每位醫師每月訪視次數以四十五次為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