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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01075C
中文項目名稱 職業性醫學科診斷性會談費
英文項目名稱
健保支付點數 1031
價格參考起日 2013/6/1
價格參考迄日 2910/12/31
備註 一、限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執行。二、經確診為職業病之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案件。三、須填寫勞工保險職業病評估報告書,並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簽名,留存病歷備查。四、勞工保險職業病門診初診及三次以內複診之診察費,調整為全民健康保險給付特約基層院所門診合理量內診察費之二倍,惟於申報本項會談費當次,不再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