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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A1005C
中文項目名稱 第二階段疾病管理照護費(連續管理6個月)
英文項目名稱
健保支付點數 1500
價格參考起日 2008/1/1
價格參考迄日 2910/12/31
備註 註:1.個案須經檢驗檢查結果確定診斷並開始投藥。2.個案通報且申報A1001C後連續照護滿六個月後,於病患回診當次申報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