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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A1007C
中文項目名稱 第三階段疾病管理照護費(連續管理)
英文項目名稱
健保支付點數 500
價格參考起日 2008/1/1
價格參考迄日 2910/12/31
備註 註:自個案通報且申報A1001C後,個案連續照護第七個月起實施相關醫療檢驗,持續投藥至病例檢驗檢查結果確認完成治療,於治療成功時,一併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