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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P4003C
中文項目名稱 牙周病統合性治療第三階段給付
英文項目名稱 comprehensive periodontal treatment-3rd payment
健保支付點數 3200
價格參考起日 2014/1/1
價格參考迄日 2910/12/31
備註 註:1.本項主要進行治療後牙周病檢查及牙菌斑控制記錄及評估治療情形。2.完成牙周病統合性治療第二階段治療日起4週(≧28天)後,經牙周病檢查原本牙周囊袋深度≧5mm之牙齒,至少1個部位深度降低2mm者達7成以上,且無非適應症之拔牙時,方得核付。3.需附治療前與治療後之牙菌斑控制記錄與牙周病檢查記錄表、病歷供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