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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 P4303C |
中文項目名稱 | 初期慢性腎臟病轉診照護獎勵費 |
英文項目名稱 | |
健保支付點數 | 200 |
價格參考起日 | 2016/4/1 |
價格參考迄日 | 2910/12/31 |
備註 | 註:1.限個案符合轉診條件,並經轉診至參與「全民健康保險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病人照護與衛教計畫」院所,確認經該計畫收案後方可申報,每人限申報一次。2.跨院需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轉診單」(如附表8.3.6,一份留存院所),並提供患者腎臟功能相關資料(如:初期慢性腎臟病患者追蹤管理紀錄參考表及初期慢性腎臟病患者結案參考表等)予被轉診機構參考。若為院內跨科轉診,則須保留院內轉診單於病歷內,且於腎臟科收案追蹤後方予支付。(鼓勵跨院或跨科轉診,但排除已參加Pre-ESRD計畫同一院所的腎臟科互轉)3.結案原因為恢復正常、長期失聯(≧180天 )、拒絕再接受治療或死亡者,不可申報本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