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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療項目代碼 | P5407C |
中文項目名稱 | 全民健康保險居家醫療照護整合計畫-緩和醫療家庭諮詢費 |
英文項目名稱 | |
健保支付點數 | 2250 |
價格參考起日 | 2016/2/15 |
價格參考迄日 | 2910/12/31 |
備註 | 註:1.限重度居家醫療階段申報。2.適應症:以進入末期狀態病患為主。3.相關規範:(1)諮詢參與人員:包括主治醫療團隊、病患或家屬。(2)諮詢時間:每一個案諮詢時間至少1小時。(3)諮詢記錄:應有完整的諮詢溝通內容紀錄,並應併入病患之病歷及紀錄留存,紀錄並有參與諮詢醫療團隊及病患或家屬簽名。(4)申報規定:a.病患已參與全民健康保險安寧共同照護試辦方案、住院安寧療護或居家安寧照護,不得再申報此項費用。b.出院病患住院期間已接受緩和醫療家庭諮詢服務(項目代碼02020B),不得再申報此項費用。c.同一照護團隊對同一照護對象限申報二次。d.由主治醫師執業之醫事服務機構申報此項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