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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清償期間類型 如於借款到期日前提前償還全部或部份借款時,自撥款日起6個月(含)以內須按償還本金金額最高3%計付違約金;自撥款日起逾6個月至18個月(含)以內須按償還本金金額最高2%計付違約金。但如法律另有規定或已屆滿18個月,或應本行之要求而提前還款者,不在此限。
提前清償違約金計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