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value
標題 102年12月17日江院長出席澎湖縣政府舉辦之考績法修正草案與團體績效評量制度專題演講
說明 <p>行政院院長江宜樺今(17)日出席澎湖縣政府舉辦之考績法修正草案與團體績效評量制度專題演講時表示,為了提高澎湖地區公務服務環境與誘因,平衡離島地區公教員工的待遇,自明(103)年1月1日起調整澎湖地區地域加給,每人每月增加新臺幣1,200元至4,120元。<br /> 江院長表示,王縣長、各級民意代表長期對澎湖地區的建設及為推動建設而努力的公教員工多所關心,同時立法院審查本(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所作決議,要求澎湖地區公務人員地域加給應予適度檢討,行政院即責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於人才留任及離島待遇公平合理之原則,適度回應立法院決議。經過慎重考量澎湖縣政府所提需求,兼顧離島地區的衡平及政府財政負擔後,決定適度調整澎湖地區地域加給,以服務於馬公地區之公教員工為例,每月地域加給將由4,640元調整為5,840元;服務於員貝、大倉島者,地域加給將由5,670元調整為9,790元。<br /> 負責本次調整作業的人事總處人事長黃富源補充說明,此次的調整,是依公務人員加給給與辦法的規定,按服務地區之地理環境、交通狀況、艱苦程度及經濟條件四大衡酌因素,設定具體評量指標、衡量標準後採取客觀、科學的方法,並邀集學者專家協助進行檢討,未來也將通盤檢討包括山僻及其他離島地區公教員工地域加給支給規定,以期地域加給支給更為公平合理。</p>
Youtube影片URL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K3Vbt-o99no
修改日期 2013/12/18 上午 09:5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