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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別 7
行業代號 5610-11
層級
行業名稱 早餐店
定義 1.包括提供顧客內用或外帶之餐點服務,並以三明治、漢堡等西式早點或饅頭、燒餅、飯糰、豆米漿等中式早點或其他各類型早點為主要商品之場所單位。2.不包括提供中式清粥小菜作為宵夜或早點之餐廳,應歸入5610細類「餐館業」之適當子類。
大業別 I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