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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3.父母(或法定代理人)一方就業,另一方或單親因求職,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二歲兒童,而有送托需求者。新北市政府為提供平價及友善的公共托育環境,提升托育品質,並促進家長安心就業,鼓勵生育,因此結合民間資源設置公共托育中心(托嬰中心),並委託本會經營,提供本市托育及社區親子服務,減輕市民養育子女的負擔,期待打造新北市成為最「友善」的生育城市,讓所有市民「歡喜生、快樂養」。" "姓名:張宇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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