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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ME 經教育局核定後撥發補助款,由幼兒園轉發予家長。 申請時間:每年3月1日至4月15日及9月1日至10月15日。 0 新北市原住民專案出租住宅進住申請 凡年滿20歲之原住民,並設籍於新北市四個月以上,無自有住宅(含所有計入人口數家屬),並具有下列資格之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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