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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Date 2014/04/29
Subject 需求評估到家門 傳遞溫暖分享愛
Content <div>居住於安南區的陳先生,今年<span>60歲,初領到身心障礙第七類(肢障)中度證明,兩年前因車禍不良於行,獨居的他勉強自理度日,造成手術部位鋼釘變形復原不佳,時常疼痛不適,但因經濟因素不願就醫,目前外出皆需靠借用的輪椅代步。</span></div> <div>其實陳先生仍有妻女,只是在早期因故分居至今,陳先生曾經試圖聯繫他們尋求復合,但是皆獲得冷淡回應,僅有每月幾千元的匯款,讓陳先生感到心寒。障礙狀況惡化加上家庭關係淡薄,連帶影響生心理狀態,陳先生常在家中癱軟無力、呼吸困難,有次還半夜呼救,幸好鄰居發現協助就醫。對於這樣的生活,陳先生常常自怨自艾,不知如何求助。</div> <div>ICF需求評估實施後,針對所有身障者皆逐一關懷,因為陳先生家中沒有電話,因此社工員以信件作為通知,陳先生收到信件後,隨即至市府表達自己的困難,希望得到關懷協助。<span>ICF社工於接案後,先行安撫放聲大哭的陳先生,並於會談後贈送物資給陳先生。家訪後發現,陳先生不僅生活不便,也有國保欠費問題,生活補助因為妻女收入無法通過,又住處交通不便、經濟困難影響就醫的意願,許多問題同時無法解決,使得狀況惡性循環。評估員得知這樣的狀況後,已將案件轉介給個案管理中心接續服務,個管中心表示,陳先生因為有多重障礙問題,且使用資源能力不佳,已經開案擬定服務計畫中。</span></div> <div>社會局曹局長愛蘭表示,<span>ICF需求評估制度上路後,幫許多弱勢的身障者開啟了求助的大門,身障者接受到社會局的關懷,進而接觸到許多資訊,得到個別化的服務,甚至是後續相關單位的陪伴及關懷。藉由這樣的評估與服務輸送過程,連結了資源,也促使身障者得以表達自我需求,達到保障身障者權益的立法宗旨。</span></div><T_T><T_T><T_T><T_T><T_T><T_T><T_T><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