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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Date 2010/11/22
Subject 慢飛天使 展翅飛翔!!!
Content 「臺南市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費用補助」為照顧發展遲緩兒童、減少接受療育服務之障礙,並減輕家庭負擔,維持家庭功能,99年度迄今補助人數已達450人次,期望透過本補助讓發展遲緩兒童能受到適當的療育服務,。 本補助案申請對象須設籍於本市,並同意通報「台南市發展遲緩兒童個案轉介暨個案管理中心」之未達就學年齡的發展遲緩或身心障礙兒童,若為已達就學年齡之兒童,則需經由「鑑定安置輔導委員會」同意暫緩入學,出示相關證明並檢附必備文件,至幼童戶籍地之區公所申請;本項補助提供療育費、交通費補助,列冊為本市99年度低收入戶者,合計兩項補助費用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5千元整、非低收入戶合計兩項補助費用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3千元整。 本補助案年度最終受理日為12月31日,提醒!!各幼童家屬請務必於年度最終受理日前提出申請。詳情請洽:台南市政府社會處 電話06-2991111#8649或洽各區區公所。 <T_T><T_T><T_T><T_T><T_T><T_T><T_T><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