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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Name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data_id GIP_103816164
post_date 2015-05-05 00:00:00
news_from 都市更新處
authority 3790000000/379560000G/379560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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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_title 本處總工程司職缺遴選公告
news_content 一、官職等:簡任第10職等 二、職系: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三、職稱:總工程司 四、名額:1 五、性別:不拘 六、上網公告期間:自104年5月5日至104年5月11日止(含例假日,共7日) 七、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類科考試及格,具調任都市計畫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現職經銓審簡任第10職等合格實授或具擬任簡任第10職等資格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八、工作項目 (一). 策劃、審核都市更新計畫及工程等文稿及工程規劃。 (二). 督導各工程設計、施工。 (三). 出席或主持會議。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九、甄審方式 (一).初審符合資格者由本處遴選委員會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並由該遴選委員會進行面試。 (二).面試重點以應徵者之發展潛能、邏輯思考、問題分析、業務 規劃、溝通表達、團隊管理及績效管理等面向能力為主。 (三).面試包含應徵者簡報及闡述工作理念,以及委員詢答。 十、應繳附文件及聯絡方式: (一).個人簡歷表、工作計畫表及工作成效表(如附表1-3) (二).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現職派令及銓審函影本 (五).最近3年考績、獎懲等資料影本 (六).以上文件請至本處網站首頁─最新消習區─本處總工程司遴選公告項下載填具,並請於本(104)年5月11日前郵寄或親送至臺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1段8號9樓臺北市都市更新處人事室林國增先生收,聯絡電話02-23215696轉2980,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工程司」字樣。(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須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以落實環保政策)。
start_date 2015-05-05 1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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