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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Name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data_id GIP_109012734
post_date 2015-06-29 00:00:00
news_from 社會局
authority 3790000000/379120000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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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_title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度補助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方案
news_content <b>一、計畫緣起 </b> <p>  近年來資訊科技及網路的長足進步,對於社會生活習慣及學習都產生了革命性的改變及影響,但在資訊通信科技擴張過程中,無可避免會因接近使用資訊設備的時間及運用網際網路的能力等差異,導致數位落差的現象。隨著時代轉移,近年更積極以數位機會(e-opportunity)、數位包容(e-inclusion)等概念,強調減少特定族群的數位機會差異,並建立一個全民共享、無歧視的資訊社會。 <br>   而家庭經濟往往是影響資訊近用與資訊素養的重要因素,所以,臺北市自92年度起結合民間企業補助低收入戶購置電腦設備,並提供軟體、電腦教育訓練課程、電腦證照認證、優惠寬頻上網等,歷年來補助戶數已達6,073戶低收入戶家庭,累積協助逾15,883位就讀國小至大專院校之學齡子女擁有電腦設備。 <br>   為使社會福利資源可有效和妥善運用,並避免本市經濟弱勢家戶之就學中子女因 無法接觸電腦及網路,以致再度因經濟及教育弱勢而落入貧窮文化循環,故特訂定本實施計畫。 </p> <p> </p> <p><b>二、計畫目的</b></p> <ol> <li>增加電腦使用機會:透過補助本市低收入戶購置電腦,增加購買意願,提高使用電腦可近性。 </li> <li>充實電腦應用技能:辦理電腦教育訓練課程,增加基本資訊知能,厚植軟實力。</li> </ol> <p> </p> <p><b>三、辦理單位:</b></p> <ol> <li>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以下簡稱本局)。 </li> <li>協辦單位: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li> </ol> <p> </p> <p><b>四、申請及審查方式: </b></p> <ol> <li>申請期間:104年7月1日至104年7月31日<b>,</b>或補助戶數上限屆滿為止。 </li> <li>補助對象: </li> <ol> <li>臺北市列冊低收入戶,且家戶內輔導人口有國小三年級以上學生(含於104學年度上學期即將進入國小三年級)、國中生、高中╱職、專科╱大學生(含25歲以下即將於104年學年度進入高中職、大專院校就讀或104學年度仍在學者,不含大學應屆畢業生、延畢生、碩博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li> <li>100年至104年期間已接受政府相關捐助或補助購置電腦設備或曾參與本局辦理之「青蘋果發展帳戶專案」、「伴我童行兒童希望發展帳戶」、「Young Young精彩-青年培力希望發展帳戶專案」及「童心協力兒童希望發展帳戶」並獲得相對配合款之家戶,本年度不予補助。 </li> </ol> <li>審查方式: </li> <ol> <li>凡符合(二)補助對象之申請家戶,需提出申請表、低收入戶卡、家戶內輔導人口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等相關資料,郵寄或親送本局社會救助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東北區)。 </li> <li>若為104學年度上學期即將進入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就學學生則需檢附畢業證書影本、學校錄取通知資料或參與基本學力測驗、大學入學考試之准考證影本等相關就學文件,供本局審核。</li> </ol> </ol> <p> </p> <p><b>五、辦理方式: </b></p> <ol> <li><b>補助購置電腦設備: </b></li> <ol> <li><b>計分方式:</b></li> <ol> <li>以家戶內輔導人口中就讀國小三年級以上至25歲以下就讀大專院校之就學學生人數為計分標準,每人1分計算,若超過3分以3分計(每戶最高為3分)循此,申請者將分為3種,分別為3分組、2分組及1分組。 </li> <li>前述對象含104學年度上學期即將就讀國小三年級或25歲以下即將於104學年度進入高中職、大專院校就讀或仍在學者,惟不含大學應屆畢業生、延畢生、碩士班、博士班及在職專班學生。 </li> </ol> <li><b>各分組限額與備取遞補方式: </b></li> <ol> <li>「3分組」補助200名;「2分組」補助400名;「1分組」補助400名。 </li> <li>前述各分組若申請家戶超過補助限定名額且多人同分時,將依申請順序錄取,而申請順序以親送日或郵戳日期為準,若限額額滿同日符合資格者均視同正取。 </li> <li>前述各分組均保留2成為備取名單,3分組申請戶數未達限定名額時,依其實際名額為補助名額,剩餘名額先以2分組遞補,若再剩餘則以1分組遞補。 </li> </ol> <li><b>補助標準: </b></li> <ol> <li>經審核通過補助資格,由家戶自行向合格電腦廠商購置電腦設備(至少含全新之桌上型電腦主機或一般型筆記型電腦,惟不含平板電腦),檢具核銷文件向本局請領補助款。 </li> <li>本局每戶補助金額最高1萬1,000元,未達1萬1,000元者覈實辦理核銷,1萬1,000元以上者僅核撥1萬1,000元,多餘金額由家戶自行負擔。 </li> </ol> <li><b>公益回饋金: </b></li> 經審核通過家戶除獲得本局補助款外,若至愛心廠商-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全省各門市購買電腦設備,購買金額等於或高於15,000元者,可憑順發電腦股份有限公司開立之合格發票,獲得公益回饋金2,000元;如購買金額小於15,000元,則無公益回饋金。<br> <li><b>核銷注意事項: </b></li> 申請通過家戶須於通知書限期內完成購買電腦設備,並檢具下列文件向本局請領補助款: <br> <ol> <li>合格電腦廠商開立之統一發票、收據正本 (需註明物品名、規格、數量)<b> </b><b>。</b> </li> <li>設備照片2張。 </li> <li>個人領據。 </li> <li>郵局或台北富邦銀行之存摺封面影本。 </li> </ol> <p>註1.須同時具備1.2.3.4.全部文件,缺一不可。 <br> 註2.若需留存發票或收據,請先行影印,一經送件核銷即無法退還。 <br> 註3.若為自行組裝之主機(包括︰中央處理器、主機板、記憶體、硬碟、顯示晶片等),請開列零件清單,以供核對。 <br> 註4.設備照片需有電腦設備之型號,內外觀照片拍攝需清晰。 <br> 註5.請於「個人領據」上填寫補助金額(請填大寫國字,例:零壹貳?肆伍陸柒捌玖拾),並簽名、蓋章、填寫基本資料,如有塗改,請務必於塗改處蓋章。 </p> </ol> <li><b>辦理電腦教育訓練: </b></li> <ol> <li>本局於104年8月6日、104年8月13日、104年8月20日、104年8月25日舉辦上、下午各一梯次(一梯次限額25人)之教育訓練,經審核符合本補助資格之家戶,戶內輔導人口(限2人)可參加。 </li> <li>請於申請時連同課程報名表一併檢附,課程報名截止日於104年7月31日(以郵戳為憑)止,名額有限,額滿截止。 </li> </ol> </ol> <p> </p> <p><b>六、審查及核銷作業原則:</b></p> <ol> <li>申請人係指本市列冊低收入戶成員,且為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申請人若為未成年人得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家中成員以本市低收入戶成員為限。 </li> <li>所留居住地址及聯絡電話請確定至104年12月底前有效,若因電話或地址有誤致無法聯絡而文件不齊者,將逕喪失資格,不再追溯或補發資格。 </li> <li>申請表或核銷所需文件若逾期送件、未填寫完整、內容無法清楚辨識、未附齊全或佐證不全,視同資料不全,將電話通知限期補件,請務必保持電話暢通,若逾期(本局收件日起算兩週後)未補件,將不予核准補助資格或取消原有補助資格。 </li> <li>本局得派員進行查核,受補助之申請人不得拒絕;如申請人違反所定補助對象或獲得本補助後轉賣、轉讓他人而不自行使用者或經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局得以書面行政處分限期命其返還所領取之補助,逾期不繳回者,依法移送行政執行: </li> <ol> <li>提供不實之資料者。 </li> <li>隱匿或拒絕提供主辦單位所要求之資料者。 </li> <li>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取得本補助者。 </li> </ol> </ol> <p> </p> <p><b>七、辦理期程及流程(暫定)</b></p> </ol> <table border="1"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tr> <th>時間</th> <th>工作項目</th> </tr> <tr> <td><p>104年3月~6月 </p></td> <td><p>籌備本年度計畫 </p></td> </tr> <tr> <td><p>104年6月 </p></td> <td><p>完成計畫簽奉。 </p></td> </tr> <tr> <td><p>104年6月29日(預定記者會)</p></td> <td><p>1.發布受理低收入戶申請之新聞稿。 <br> 2.邀請市長、局長對外說明本年度計畫內容。 <br> 3.寄發電腦補助簡介和申請表以及電腦資訊教育訓練課程簡介及報名申請表。 </p></td> </tr> <tr> <td><p>104年7月1日 </p></td> <td><p>公告局網受理申請。 </p></td> </tr> <tr> <td><p>104年7月24日 </p></td> <td><p>1.局網公告正備取名單。 <br> 2.以書面通知書通知審核結果。 </p></td> </tr> <tr> <td><p>104年7月1日至7月31日 </p></td> <td><p>1.受理申請期限,或補助戶數上限屆滿為止 <br> 2.捷運燈箱刊登。 </p></td> </tr> <tr> <td><p>104年8月18日 </p></td> <td><p>1.局網公告正備取名單。 <br> 2.以書面通知書通知審核結果。 </p></td> </tr> <tr> <td valign="top"><p>104年7月25日至104年9月30日 </p></td> <td valign="top"><p>錄取者即可辦理購買及請款核銷事宜。 </p></td> </tr> <tr> <td valign="top"><p>104年8月06日、104年8月13日 <br> 104年8月20日、104年8月25日 </p></td> <td valign="top"><p>辦理電腦資訊教育訓練課程 </p></td> </tr> </table> <p> </p> <p><b>八、本計畫若有未盡事宜,本局得隨時修正之。 </b></p>
start_date 2015-06-29 11:01:00
end_date 2015-07-31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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