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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ptName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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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_date 2015-07-01 00:00:00
news_from 家暴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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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_title 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 徵才
news_content ●職稱:聘用人員●名額:正取5名 備取8名 ●資格:一、312薪點敘薪資格: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2.102年度起新聘者尚應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二、328薪點敘薪資格: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2.102年度起新聘者尚應具備1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三、344薪點敘薪資格: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2.102年度起新聘者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畢業者(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畢業)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3年以上者。四、360薪點敘薪資格:1.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2.102年度起新聘者應符合下列資格要件:國內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大學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5條第1款社會工作科系或第5條第3款規定之大專院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碩士以上學歷、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或具備3年以上社會福利直接服務工作經歷且擔任保護性業務社工人員滿2年以上者。●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一(正取1名,備取2名)﹞ 一、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工作內容二(正取2名,備取2名)﹞一、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相關行政事務及方案執行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50%以上、未達80%。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工作內容三(正取1名,備取2名)﹞一、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工作內容四(正取1名,備取2名)﹞一、督導處理家庭暴力及性侵害事件之個案緊急保護、直接服務工作及其管理工作等保護性業務達80%以上。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不得超過20%)。●工作地點: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中正區新生南路1段54巷5弄2號)●聯絡方式:一、「本次甄試報名表及簡章相關規定請至臺北市就業服務處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下載:網址http://www.eso.taipei.gov.tw/,服務電話:(02)25972222」。二、 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03年12月31日止,104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僱。●工作薪資:工作內容一、三:每月待遇40,560或42,640元工作內容二:每月待遇37,783或39,720元。 工作內容四:每月待遇44,720或46,800元。
start_date 2015-07-01 18: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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