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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4/07/06
處分日期 104/05/12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4305290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瑞鈦管理工程有限公司
事業單位代表人 蔡瑞玲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