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value
公告日期 104/03/05
處分日期 103/07/07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36891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威合股份有限公司
事業單位代表人 黃顯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法規內容 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備註 勞動部104年2月10日勞動法訴字第1030022741號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