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umn value
公告日期 104/02/05
處分日期 103/11/17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61861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事業單位代表人 林鴻揚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49條第1項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不符法定要件。;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未經勞資會議同意使女性勞工於午後10時至翌晨6時之時間內工作。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