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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4/02/05
處分日期 103/10/24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61947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楊松霖
事業單位代表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36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達基本工資。;正常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