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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3/12/15
處分日期 103/09/04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40515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蕭慶日
事業單位代表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37條
違反法規內容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依規定應放假之日未予休假。
備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