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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3/12/15
處分日期 103/06/24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33441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孫美滿
事業單位代表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3條第2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8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未依規定置備工資清冊。;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未依規定給予特別休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備註 勞動部103年11月3日勞動法訴字第1030021599號函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