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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3/08/05
處分日期 103/03/10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3308625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黃美瑾
事業單位代表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5項;勞動基準法第39條
違反法規內容 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表。;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
備註 勞動部103年7月9日勞動法訴字第1030009610號函訴願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