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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103/08/05
處分日期 102/08/09
處分字號 府勞動字第10234497200號
事業單位名稱/自然人姓名 欒謹愛
事業單位代表人
違反勞動基準法條款 勞動基準法第7條第1項;勞動基準法第24條;勞動基準法第39條;勞動基準法第43條
違反法規內容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名卡。;延長工作時間未依規定加給工資。;假日工資未給或於休假日工作未依規定加給工資。;請假期間未依規定給予工資。
備註 勞動部103年6月3日勞動法訴字第1030014332-1號函訴願駁回